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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监察机关有哪些部门
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行政机关(政府)对行政机关下属部门及下级单位进行监察的部门。比如对教育部门是否正确地执行了政府关于教育的政策进行监察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
行政监察的主体
(一)实施行政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所实施的行政监察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专门内部监督。
(二)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如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
(三)行政监察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任命的公务员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综合行政行为。
(四)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惩戒活动的总称。
(五)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及其公务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实际上就是依法行政的问题。
三、
行政监察对象范围包括哪些
监察对象是《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的组织和个人。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二条的规定,监察对象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家管理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它是由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掌管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谴、聘任等形式批准从事公务的人员等。